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

08/09/25開放近用資訊

●開放進用資訊文獻的特色:數位、線上、免費,且沒有大部分著作權限制,也沒有授權限制。

●布達佩斯開放近用促進會(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)之十大允許
1.閱讀
2.下載
3.複製
4.散布
5.列印
6.檢索內容
7.連結全文
8.爬梳內容供檢索之用
9.置入軟體當成資料之用
10.其他的合法用途

●貝斯達(Bethesda)及柏林(Berlin)宣言:
著作所有權人必須事先授權給予所有的使用者,以數位 媒體用於負責的目的,宣示作者的姓名,複製、使用、散布、傳送及公開展示其作品,製作集散布衍生作品。

●布達佩斯(2002年2月)、貝斯達(2003年6月)及柏林(Berlin)等三大宣言,對開放近用的定義,影最深遠,或稱為「3B定義」。

●創意共享授權(Creative Commons)是簡單有效的開放近用授權之一,其他的授權也是可以接受的,著作所有權人可以自創授權條款,附在其作品裡。

●開放近用運動的對象是文獻,由作者授權給整個世界,不求回饋。

●開放近用倡導者主張,以納稅人的公款進行研究,得到的結果,理應開放。
ps.三十多個國家簽署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(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-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,OECD)

●三種研究成果除外、不公開:
1.軍事研究的機密資料
2.可申請專利的發現
3.作者可以收取版稅的出版品(ex:圖書)

●開放近用學刊的特色:
1.開放近用學刊必須經過同儕評閱
2.開放近用學刊多半讓作者保有著作權
3.開放近用學刊的出版商,有些為非營利、有些為營利性4.開放近用學刊的經營有點類似無線電視廣播電台:有意散布其內容者、支付製作費用、擁有適當設備者就可免費近用5.開放近用學刊友很多經營模式,作者付費只是其中之一,把開放近用學刊視為「作者付費」的經營模式,是錯誤的觀念。

●開放近用計畫是建設性的,不是破壞性的。

●開放近用不等於普及近用,即便開放近用已經完全達成,仍有四種障礙存在,無法達到普及近用:
1.過濾及檢查障礙:學校、雇主、政府限制使用的範圍
2.語言障礙:線上文獻以英文居多,或單一語文,機器翻譯仍在發展中
3.近用障礙:多數網站讓殘障人士難以近用4.連線障礙:數以十億計的人,被數位隔離,包括幾百萬學者被迫離線工作

●開放近用是全方位服務,必須擴大其讀者群,增加其作品之能見度及影響力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