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

08/10/16開放近用資訊

點進朋友的部落格裡面有時也會看到音樂播放器,雖不能下載,但還是可以選擇聽哪一首,像很著名的部落格網站-無名小站,他們也有提供音樂供用戶使用,若不喜歡他們提供的,可以付費升級為VIP,就可以隨意使用自己喜愛的音樂,但好像也有上限,但不曉得這樣有沒有觸犯到法
律規定?

其實不僅音樂,圖片、文章這些東西都很容易"隨看隨拿",有些人會覺得借用一下又不會死,但其實只有多做一步徵得原創者同意,便少了很多紛爭。


著作權法分為人格權和財產權

著作財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,其實著作權法也是無形的,因其保障的是我們思想的表達方式,為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的權利,我們著重的不是思想的本身,而是我們的方式,用任何形式去創造,都應該受到保護和尊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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